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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房产和债务如何分配?

云南-思茅 01-27 22:21  悬赏 0  发布者:无言以对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与妻子于2005年4月结婚,婚后我父母出首付7万元于2007年购得一套当时价值23万元的住房,尾款由我按揭支付。后我夫妻又于2011年购得一套15万的小型住房,此住房属一次性付款,但购买此住房时,我向朋友借了2万元,妻子向朋友借了1万元,均尚未偿还借款。我们婚后生有一子,于2007年生。现因夫妻已无感情,想离婚,请问婚后房产、债务将如何分割?子女又将归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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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27 22:55
你好,1、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平均分割;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也应该共同承担;
      3、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追问:

2007年所购房产房产证上有我父亲及我夫妻双方姓名,此房产为三方共有。请问此房产是否三方均分?房产分割时是否按市价分割?若女方无法承担相应债务,是否能用其所有产权抵消?

回答:

对,2007年的房产属于你们和父亲三人的,没有协议就要平均分割;
对于债务,债权人可以主张要求你妻子用房产抵押,这都是后话了。
请采纳。

追问:

我到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过户房产需当事人同在签字,如是协议离婚,今后对方反悔,不予配合,是不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能否在对方不在场时,根据协议书所写进行过户?又如今后对方发生意外,归我的按揭房产将如何变更?

回复时间: 2013-01-29 13:15
11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07年父母出首付购买飞房产具体情况不是很情况,不好判断,借款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负债,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根据描述的情况无法判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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