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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差额工资

福建-厦门 01-28 14:21  悬赏 0  发布者:dzchen……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一家房产公司售楼部上班,有10个月了,当时劳动合同签订的是接待员岗位,实际工作是迎宾岗位,发的工资也是接待员岗位工资(包括缴纳的医社保、住房公积金也有差别)。我多次向领导提出:调整到相对应岗位的工资,可是领导拒绝调整。我们的劳动合同是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属于劳务派遣到该房产公司上班。但是我在该房产公司上班的人证、物证都有(工资条、监控视频、打卡纪录等)。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这10个月的岗位工资差额吗?我目前还在该公司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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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1-28 14:23
可以主张。
追问:

我申请劳动仲裁时间有什么限制吗?如果公司不补偿怎么办?或者它到时会不会把我开除了啊?

回答:

仲裁是你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3-01-28 20:18
提起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内
回复时间: 2013-01-28 21:12
可以主张,时效为一年。
追问:

那我现在已经工作10个月了,是不是要在接下来2个月内申请劳动仲裁,才有效呢?而且该房产公司的售楼部会所,目前是没有营业执照的(但是已经开业1年多了),那这会影响到我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手续吗?

回答:

委托律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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