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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陕西-安康 01-29 11:43  悬赏 0  发布者:lashas…… 给我留言  回答:(4)
尊敬的律师 :
    您好,因为占用我家地皮 房管局写了一份协议(房管局领导签字 盖公章) 承诺给我们补偿两套廉租房 可是现在给我们的却是公租房 请问我们可以要回廉租房吗 法律上承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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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1-29 11:55
费用有什么差别吗。
追问:

谢谢李律师 差别就是租金贵一些 请问这个协议在法律上认可吗

回复时间: 2013-01-29 12:01
可以要回,根据协议房管局应当给你们两套廉租房。
追问:

谢谢 张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1-29 12:11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来说,可以要回,根据协议房管局应当给你们两套廉租房。但需要明确的是廉租房本身就属于公租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追问:

谢谢康律师 它们应该是不一样的

回答:

我知道不一样,廉租房本身就属于公租房的其中一种。

回复时间: 2013-01-29 13:29
可以与对方沟通解决。
追问:

谢谢 林律师 那请问这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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