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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一个融360北京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井贤栋的客服说我可以贷款 50000元

山东-淄博 03-21 05:2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有一个融360北京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井贤栋的客服说我可以贷款 50000元。让我签署电子合同并缴纳4000元保证金就可以下款,如果不交保证金他们就按照合同让我赔付违约金,我一时害怕就交了,后来又说我的银行卡存款不足,他们要给我做流水给我发个验证码又转了3998。说是今天凌晨过后就能到账,给了我一个转账截图,可是现在款还没有下来,他们会不会是骗子啊,现在我该怎么办。
合同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我们给借款方的承诺是履行合同后当天即时放款。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人民币____借款金额(大写)五万元整50000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个人消费_______ ______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日息___0.02%__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_2019__年_3月_20日起,至__2022年3月_20日止。三十六期还款,每期还款金额为1688(可提前还款)  一个月为一期。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   个人收入___   _______2.还款方式:__   银行卡代扣还款   ______
第六条  保证条款:借款方请_____井贤栋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正式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 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办理贷款银行所有手续,本合同当天生效必须当天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除本合约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约约定时,由要求接触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请求损害赔偿及费用(含律师费)。任何一方违约合同规定不履行合同时,都应当承担违约金五到十万元,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当天生效,必须当天办理。
1. 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账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2.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 5 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危及还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八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九条  合同系双方自愿签订协议达成并遵守执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以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同时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当天生效,借款方须向贷款方先缴纳肆仟圆还款保证金(备注姓名)履行本合同后下款,证实有还款能力后,甲方应在下款的二十四时后将乙方履行合同条款金额返还给乙方,否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执。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双方同意按法律方式处理:(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贷款方:融360(北京融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井贤栋
                                                            借款方: 
法律顾问:马腾飞                                          
合同签订日期  2019 年  03 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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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5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3-21 07:17
你好,当面签订的合同吗?
  • [山东-淄博]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3508951909
  • 108515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3-21 09:15
存在风险。
回复时间: 2019-03-21 09:45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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