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保忠  吴健弘  牟金海  申维丰  邓桂霞  
该问题已关闭

政府违法拆迁,行政诉讼法院不立案,十年没得到解决

江苏 03-29 07:36  悬赏 0  发布者:kk2019 给我留言  回答:(3)
2009年5月19日溧阳市原建设局姜欣佩等人违法强制拆除我家居溧阳市天目路一巷,16号(现址:阳光城市),面积为93平米的(住改非)经营用房,至今没有得到合法安置,他们弄虚作假胁迫我们签订虚假《房屋买卖协议》,以权谋私,严重侵害我们的合法财产,请求依法追究责任和赔偿损失。
具体事由如下:
1.我家房屋原址:溧阳市天目路一巷16号,该房屋一直是经营用房(住改非),由于我家丈夫和儿子都长年有病,不能正常工作,还要常年看病吃药,只能靠该房屋的租金维持生活,因不服溧阳市建设局溧建裁字(2008)第67号行政裁决书和溧建强拆(2008)地05号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于2008年11月21日向溧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于法院包庇采纳伪证,弄虚作假,两级法院均败诉后,法院没有再次作出任何行为。

2009年5月19日溧阳市原建设局干部姜欣佩和溧阳市金夏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经理郭兴福带领几十人砸掉了我家房屋的门窗进入屋内,用辣椒水喷开选民的眼睛,当时我用照相机拍了下来,被姜欣佩发现,叫来五六个人强暴抢去了我的照相机,把照片全部清除了,姜欣佩还说要折断我的手臂,后来,他们强行把我抬到郭兴福的车上,带到绿洲宾馆关了起来,由于当时刺激过大,我精神失控自杀,他们又把我送到精神病医院,他们用残暴,野蛮,非法等手段拆毁了我家房屋,给我家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

2.2009年5月19日,我家房屋被强拆后,2009年6月12日,姜欣佩和郭兴福两人胁迫我和开选民在他们伪造的《房屋买卖协议》上签字,郭兴福说:“如果你们不签字的话,等十年也不会帮你们解决。”姜欣佩说:“女老,房屋被拆掉了,你还有什么办法想呢?”当时我们受过刺激精神状况不好,他们天天派人跟着我们,害怕有生命危险,再加上有两个病人,于是被迫在那张不知道合同乙方是谁的虚假《房屋买卖协议》上签字,我家房屋是2009年5月19日被他们非法强拆的,2009年6月12日,他们伪造假合同胁迫我们签字。明显没有事实依据,2009年5月19日房屋被强拆后,我找到政府领导,他对我说:“政府已经同意将原地(阳光城市)的经营用房安置给我们。”可我找他们要,他们说没有的事,事实上,姜欣佩等人伪造虚假合同拦截了我们的安置房屋获取利益。

听说姜欣佩等人伪造虚假材料,将我们阳光城市的经营用房卖掉私分了,大约卖了几百万人民币,他们以权谋私,欺骗的方式侵害合法财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3-29 08:28
这是可以直接报警处理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6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3-29 15:17
向上反映
回复时间: 2019-03-29 17:32
你好: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山东聊城
辽宁沈阳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6651
浙江 杭州
人气:443627
山东 青岛
人气:68224
山东 聊城
人气:200549
辽宁 沈阳
人气:109349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