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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没收手机之后,翻看我手机内容,属于侵犯隐私,请问我以下证据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吗?

江苏 03-29 19:57  悬赏 0  发布者:lijiaw……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手机在3月17日被老师没收,但是我在3月29日发现老师在3月24日登入我的QQ,很显然老师翻看我的手机了。我可以通过腾讯公司证明有人通过这部手机登入我的QQ,请问可以起诉吗?我同意学校保管我的手机,但是他们侵犯了我的隐私。如果起诉,学校会受到什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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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3-29 19:59
这是可以先收集证据的
追问:

但是我只有这一个证据。实在找不到其他证据了,可以进行起诉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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