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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A公司就职,于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领导提出辞职申请

四川-资阳 03-30 06:4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目前在A公司就职,于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领导提出辞职申请,3月19日领导谈话后同意离职,叫上到31号方可离职。工作到3月29日,科长签字同意离职,找到部长签字,部长说他要考虑一下,一个月内给我答复。这时如果他不同意,我是按照电子邮件提交的日期自动离职还是签字的日期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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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3-30 08:50
提交之日
追问:

电子邮件能算是书面通知吗? 公司员工手册写的是向公司提交申请,我是提交给科长的也能算是提交给公司的嘛?

回复时间: 2019-03-30 10:22
您好,提前30天书面告知后可以离职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5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4-04 09:33
以提交电子邮件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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