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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均过世的遗产分割问题

上海 04-01 21:05  悬赏 0  发布者:qingti…… 给我留言  回答:(11)
爷爷奶奶有五个子女,我爸爸是老大(2005年过世),其他均在,爷爷奶奶户口簿中的人员有爷爷、奶奶、老四+女儿、老五和我。
2010年动迁,爷爷奶奶分一套2居室,老四和女儿分一套2居室,老五和老婆分一套2居室,我分一套1居室(另支付7万元),老二老三没有户口因此没有分到房产。
之后爷爷奶奶考虑到家里的均衡,在办理他们的房产证时加上了老二老三名字,因此爷爷奶奶房产证上有四个人名字,其为爷爷、奶奶、老二和老三,另外奶奶和老三有赡养协议并进行了公证,因此奶奶的份额赠与老三。
爷爷在2012年过世,奶奶在2019年过世,现在我这孙子被他们告知准备卖房子。她们告知该房产分配如下:
1、房子配额分为四份,爷爷、奶奶、老二、老三。
2、奶奶和老三的份额由老三独得。
3、老二的份额由老二独得。
4、爷爷的份额因其生前没有遗嘱,所以变为遗产分为五等分,由我(我爸份额)、老二、老三、老四和老五进行均分。
请教一下,这样的分配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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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4-01 21:54
这是不合理的
追问:

请问不合理的地方在哪呢?这个结果我也是被告知的,除了奶奶份额她们说有公证,其他的分配方案是她们了解到的。

回复时间: 2019-04-02 08:55
你好,可以这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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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5027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4-02 08:56
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9-04-01 21:23
继承人平分。
回复时间: 2019-04-01 22:34
合理。依法,你可以获得爷爷遗产份额的1/6,而不是1/5。
回复时间: 2019-04-01 23:32
合理的,没有问题
回复时间: 2019-04-02 09:27
合理合法
回复时间: 2019-04-02 10:09
非常符合法律规定,合理。
回复时间: 2019-04-02 10:27
这样的分配合法
回复时间: 2019-04-02 13:34
合理的,没有问题
回复时间: 2019-04-02 22:46
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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