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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像我给一个个人老板打工,不小心把脚面砟骨折了,这种情况那

北京 04-03 09:1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2)
你好像我给一个个人老板打工,不小心把脚面砟骨折了,这种情况那个老板怎么赔偿呢?现在我的脚已经半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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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838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4-03 09:13
要求老板按工伤赔偿。
回复时间: 2019-04-03 09:18
这是可以按照过错来承担的
回复时间: 2019-04-03 09:31
可以起诉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9906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4-03 09:56
要求老板按工伤赔偿 协商不妥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9-04-03 11:02
您好,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按照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金,支付拖欠的工资,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30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4-03 16:24
建议申请工伤认定的
回复时间: 2019-04-03 09:14
建议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4-03 09:21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 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如有争议,可到法院起诉,根据实际损失主张赔偿
回复时间: 2019-04-03 09:24
是需要赔偿相关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的。如需帮助可以致电或者添加微信。
回复时间: 2019-04-03 09:28
要求老板按工伤赔偿。
回复时间: 2019-04-03 09:30
您好,要求老板按工伤赔偿
回复时间: 2019-04-03 09:32
要求老板按工伤赔偿不成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9-04-03 09:32
你好,属于工伤,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9-04-03 09:32
可以 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4-03 10:11
你好!发生工伤事故纠纷,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赔偿问题协商不好,申请劳动仲裁,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请求相应的工伤赔偿。。。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回复时间: 2019-04-03 10:13
你好  雇佣关系一般需要赔偿相关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的
回复时间: 2019-04-03 10:15
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具体数额,还需了解更多详情后才能准确判断。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回复时间: 2019-04-03 10:22
你好,雇主需要承担责任,一般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回复时间: 2019-04-03 10:44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或让老板赔偿
回复时间: 2019-04-03 10:49
可以做工伤鉴定,申请工伤赔偿。
回复时间: 2019-04-03 10:49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9-04-03 13:44
你好 有关工伤赔偿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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