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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岁一个月的宝宝被饭店服务员不小心烫到该得到多少赔偿?

湖南-株洲 02-05 03:27  悬赏 0  发布者:萌萌爸 给我留言  回答:(1)
半个月前我带宝宝在自助餐厅里吃饭,当时宝宝是单独坐的饭店专用宝宝凳,离桌面有一定的距离。因为我事先就怕宝宝去抓桌上的东西。服务员在熄灭小酒精火锅的时候,把汤锅没放稳,她是站在宝宝这边,所以滚烫的烫洒在宝宝的手上。当时饭店服务员就采取了用凉水冲洗,然后就去了最近的医院。医院诊断是百分之一的三度,百分之二的深二度。说留疤的可能性很大。后期还有可能要植皮。我们也报案了,在警察的笔录了他们也签字了,承认是他们的全责。当时的医药费用是他们付的。连续四天在医院治疗觉得效果不佳。就找了一个老中医采用中医治疗。当时中医给的答复让我们松了口气。说不会留疤~对方的态度一直也很好,之后我们就与饭店签了书面协议,一次性赔偿五千元。我们一直是想象宝宝会没事。可现在半个月了,看伤势的恢复情况很不理想。主要是烫伤太严重了,无法避免不留疤。后期肯定需要修复手术。我们现在想追加赔偿,请问还有这个资格吗?
问题补充:
烫伤的的部位是手腕这一块,怕影响孩子的手腕活动。我们真没想到会这么严重,也没想讹对方,五千块钱也不多,只是求个心理安慰。只是没想到医生的话不是瞎我们的,真有这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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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2-05 09:37
协议赔偿后,如出现新情况是有权利继续追偿的。
追问:

是真的吗?协议上写了我们不能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再找他们赔偿。但不限于起诉仲裁

回答:

是的,协议之时有很多情况是预见不了的,所以协议的内容确实尤为关键;提起诉讼是你们的权利,至少有争取赔偿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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