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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怀孕 受不受法律保护 妇女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河南-周口 02-05 09:26  悬赏 0  发布者:郑小娟820 给我留言  回答:(3)
男女双方恋爱四年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但是女方怀孕后要求结婚时 男方不愿结婚并提出分手 却不愿做出任何补偿 请问该怎么维护女方的权益 男方只所以不愿结婚时因为他同时又谈了个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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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2-05 14:51
你好:你可以把孩子打掉要求男方支付相关医疗费,也可以把孩子生下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02-05 09:31
要么把孩子打掉要求男方支付相关医疗费,要么孩子生下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3-02-05 15:07
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否要这个孩子你自己慎重考虑,如果孩子出生,你可以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向南方主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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