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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纠纷

广东-揭阳 06-29 09:44  悬赏 10  发布者:alick7…… 给我留言  回答:(2)
曾经离异的两个人,同居了5年并未登记左右,并且双方都有各自的小孩。同居期间两人共同生活,共同承担抚养双方各自小孩的责任,并且有了一定的实业,男方最初进入已离婚女方家庭的时候,其在外跟人打工,也是自愿将所赚交给女方并由女方看管,这钱作为小孩的抚养和两人生活的开支。现在有了自己的实业,女方用自己的三万多进行了投资,在营业过程中,资金都是由女方解决,男方出力。现今,男方提出分家,请问律师,这财产是否要分一些给男方,怎么分?男方有写什么样的权利。实业是否归属于女方。谢谢律师的回答~!
问题补充:
在以上情况下,财产分割的话,具体怎么分?这实业前期投资是由女方全资投资建立起来。如果让男方离开的话,实业也要分么,还是归属于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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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29 09:55
一般按共同财产来分割。
回复时间: 2010-06-29 11:39
1、你们只是同居关系,2、同居期间共同创造的财产,是共同财产,男方可以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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