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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后,当事人逃离至今,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安徽-亳州 02-05 19:49  悬赏 0  发布者:lxs123……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我想咨询下:
我在12月份因在KTV琐事与人争吵时,被对方朋友用烟灰缸砸到头部3次,当时晕倒,事后3个当事人逃离(动手者至今在外),其中2名被派出所释放,打人者家人经过托关系、找熟人后,协商未果,全家出门至今。此事目前仍然未了,派出所给的回复是已经立案侦查,上网通缉,我个人感觉其办事效率很低,而且很可能出工不出力。我个人花费的医疗费等等均我本人支付的,因大量失血及脑震荡后遗症,至今仍头晕间断发作。
我想咨询我该如何去解决此事,我能到法院起诉对方吗?还有我是否能起诉当事人家人包庇罪。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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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05 19:52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3-02-06 21:09
建议对伤情申请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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