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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未保管好手机,导致遗失

浙江 06-29 13:17  悬赏 0  发布者:xiao_y……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您好!我在网上买了一部手机,手机是通过快递传递给我的,由我公司前台签收,因前台文员未通知我领取,导致在次日时手机快递遗失,在我未领取前,前台文员有保管的义务嘛?前台有坚控,但是却迟迟不调查,我该怎么办呢?手机丢了有7天了,是否由前台文员赔偿一半损失?
问题补充:
浙江林存锟律师回答:看看是不是他指责范围内的,二是不是收取保管费的。再决定是否该赔偿
浙江卢成喜律师回答:前台系无偿保管,应否赔偿看其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

律师,您好!前台处经常有这种遗失的事发生,前一段时间供应商寄给我同事的重要的快递遗失了,然后我部门请够的办公用品也经常未妥善保管,导致遗失。这算不算重大过失情形?上午我有去了解,前台处有保管快递的责任,不收取保管费的。是否该由其赔偿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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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29 16:02
看看是不是他指责范围内的,二是不是收取保管费的。再决定是否该赔偿
回复时间: 2010-06-29 19:04
前台系无偿保管,应否赔偿看其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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