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陈晓云  王远洋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军运会路面立面整治,房子刚刚已经拆迁了。补偿协议没有谈好就让你先行签字

湖北-武汉 04-21 16:4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军运会路面立面整治,房子刚刚已经拆迁了。补偿协议没有谈好就让你先行签字,由村干部向政府街道部门,申请你的补偿要求待批准再行告知。请问是否合法合理?该怎么样维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63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4-21 17:54
有权提行政复议、诉讼
追问:

谢谢您的解答,如果需要您能来武汉办理此事宜吗?好象愿意回复的都是外省律师所,本省律师并未作答?

回复时间: 2019-04-21 18:23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回复时间: 2019-04-21 21:10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这些要参照当地相关部门的政策。
回复时间: 2019-04-22 09:42
不合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海淀区
辽宁沈阳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28103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5043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8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2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583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