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吴亮  李保忠  朱建宇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您好 我2017年在钱站借款七万每月还3539.76,到目前正好两年还了24期

宁夏 04-21 23:2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   我2017年在钱站借款七万每月还3539.76,到目前正好两年还了24期。现在真没办法还了   请刘律师解答一下   怎么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4-22 20:38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金华
北京海淀区
江苏苏州
辽宁沈阳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黑龙江黑河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89289
浙江 金华
人气:227626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73346
广东 广州
人气:4077991
江苏 苏州
人气:9103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