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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对方公司合作过程中,因未谈及劳务问题,对方公司使用我方人员参与拍摄的照片作为宣传

河南-郑州 04-22 22:25  悬赏 0  发布者:麒遇記 回答:(4)
在与对方公司合作过程中,因未谈及劳务问题,对方公司使用我方人员参与拍摄的照片作为宣传,我方是否可以主张提出支付不低于市场价的劳务,若可以应当依据那些有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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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4-22 23:14
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9-04-23 09:19
你好,建议及时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4-23 09:31
你好,建议起诉处理,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回复时间: 2019-04-23 10:36
你好,建议主动及时协商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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