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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婚前全款购入并且装修的房产,一直交由父母打理收租,租金也是父母直接收,用来还父母名下房产的贷款

四川-成都 04-24 16:0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婚前全款购入并且装修的房产,一直交由父母打理收租,租金也是父母直接收,用来还父母名下房产的贷款。
婚后我和丈夫都没有直接或间接打理过房产,也没有出资金对房屋做维护。
这种情况下,婚前房产由父母打理的并且收租的租金,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属于孳息吗?

如果属于共同财产,那我父母使用租金还贷的这部分房款,以及增值部分,离婚时男方有权利主张分割财产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4-24 16:11
属于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9-04-24 17:01
您好,你所述情况,属于个人财产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8004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4-24 19:04
属于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9-04-24 16:29
属于的。自然增值部分不是共同财产。可以委托我们律师协助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4-24 16:39
您好,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租金婚后收的部分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建议来电详询。具体提供分割财产的方案。
回复时间: 2019-04-24 16:48
你好,你婚前全款购入的房屋是你方个人婚前财产,租金是法定孳息,婚前财产产生的法定孳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无权主张分割。法律依据为:《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5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9-04-24 16:48
个人婚前房屋,婚后出租所获得租金,原则上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房屋出租管理对方未参与,则婚姻存续期间的房屋租金收入仍为个人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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