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保忠  申维丰  邓桂霞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在佰仟金融手机分期四年没还,本金是3200现在要还7500请

香港-香港 04-30 21:28  悬赏 0  发布者:木子 回答:(3)
在佰仟金融手机分期四年没还,本金是3200现在要还7500请问合理吗?我现在准备还款但是感觉利息太高,要怎么办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4-30 21:33
可以按照分期付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19-04-30 21:56
建议起诉降低利率。
回复时间: 2019-05-01 11:10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山东聊城
辽宁沈阳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612
山东 聊城
人气:200549
辽宁 沈阳
人气:109349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7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