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刘哲  
已解决问题

关于拣到东西不归还。

 02-12 01:16  悬赏 15  发布者:左逸110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镇江 回答:(3)
我是一个开服装店的,有个员工在试衣间拣到顾客手机,但是其个人素质不高偷偷藏起来,没还给顾客,还谎称没有看到,后被顾客发现,归还顾客并赔偿500块作私了。
现在有以下问题,
如果是顾客还在店内未离开,偷藏起来这种情况算什么?
如果顾客已经走了,拣到并藏起来又算什么?
还有关于500块是必须赔偿吗?有法律依据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2月12日 06时59分
你好,构成盗窃。
构成不当得利或侵占。
返还手机即可,不是必须赔偿,也没有法律依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12 06:27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
回复时间: 2013-02-12 08:19
属于侵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广东广州
浙江金华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1448
福建 厦门
人气:124195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7008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20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