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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公司被建设单位违反法定程序选聘后,未向业主公示的情况下

河南-郑州 05-05 20:5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前期物业公司被建设单位违反法定程序选聘后,未向业主公示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未经过楼房,电梯验收,配套建筑未交工的情况下,也未办理物业交接情况下,入驻小区,向小区业主收交一等标准情况下,向业主强收物业费达7年之久。现在很多小区业主以物业公司成立不合法,提前入主不合法,强收物业费为由,提出质疑,认定不该由小区业主承担物业费。但是当组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时候,他们按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按期交纳物业费做为当选筹备组代表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条件,这理由能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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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5-06 09:03
你好,可以进行投诉的。
回复时间: 2019-05-06 09:09
你好,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的。
回复时间: 2019-05-06 10:51
你好,建议主动及时协商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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