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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孩子房屋所有权问题

山东-泰安 02-14 14:21  悬赏 0  发布者:dh123 给我留言  回答:(3)
父母2003年离婚,同年旧村改造,原宅基地分得三套房子,父亲、母亲、儿子分别以个人名义与社区居委会签署房屋协议。现父亲要再婚,要卖掉自己的房子,随后与女方移居别处。
请问:
1、父亲的这套房子受否有孩子的一部分,或者说有孩子的继承权。
2、父亲卖掉房子是否经过孩子的同意?
3、假如父亲卖掉房子移居后,房子落户给女方,父亲的孩子是否还有继承权。
4、孩子是否还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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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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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2-14 17:11
1、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2、如果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同意。
3、如果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继承。
4、有义务。
回复时间: 2013-02-14 17:17
你好,1、父亲有权处理自己的房产,他人无权干涉;2、无需;3、关于继承,有遗嘱按照遗嘱,没有遗嘱,将来孩子做为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4、有,是法定义务,和继承无关。
回复时间: 2013-02-15 18:58
1、父亲的这套房子在父亲名下,如果没有相反证据,就是父亲的,没有孩子的,但是孩子有继承权。
2、父亲卖掉房子不需要经过孩子的同意。
3、假如父亲卖掉房子移居后,房子落户给女方,父亲的孩子没有继承权。
4、孩子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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