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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

重庆-丰都 02-14 15:18  悬赏 0  发布者:jiamin……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孩子的母亲,在两年前认识了他父亲,后来有了孩子,生下了孩子。现在孩子14个月了。他父亲方不同意结婚,我们这样走下去怕以后分手给孩子留下不好的结果(关于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怕以后说不清楚)。由于我现在没有抚养能力,而且是他不愿意跟我结婚出错是他,我能不能要求暂时由他抚养,而我没有过错,我没有责任支付抚养费。还有以后对小孩成长不利的因素时,我能否有权要回抚养权。象我这样的想法能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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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14 16:14
你这想法完全是两头讨巧,法律怎么可能全部支持?

抚养义务是父母亲双方都必须履行的,所以,不管什么原因,你都必须承担对孩子的抚养费支付义务。

法律不同于道理,从法律角度来说,一个人同不同意结婚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错。

抚养权的变更是非常慎重的,将来你想要再争回小孩子的抚养权时,必须得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的抚养极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回复时间: 2013-02-14 16:51
你好,如果对方同意你的要求,是完全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3-02-15 11:29
对方同意是可以的,但对方不同意抚养费是要依法支付的。
回复时间: 2013-02-15 21:31
抚养义务是父母亲双方的法定义务,父母双方都须承担对孩子的抚养费支付义务,但如果对方同意则是可以的。你将来想要再争回小孩子的抚养权时,必须得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的抚养极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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