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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您好,我想清问您一个问题,就是我在饭店当服务员,在一个拐角处

湖北-恩施 05-14 06:4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胡律师您好,我想清问您一个问题,就是我在饭店当服务员,在一个拐角处,我没看见小孩小孩也没看见我的情况下,他撞在了我的抔里被我的开水烫伤,事后已经被老板全剖问题都解决好,没有要我付一分钱,但是事后一个月我有事离开,他又要扣去我四十天的I工资,请问您一下他有没有这个权力,这件事我要不要负责任,麻烦您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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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5-14 06:55
你好!可以和胡律师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9-05-14 09:08
您好,您之前的事情属于工作意外,应该老板和受害者之间协商。工资问题与前面事情无关,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9-05-14 09:23
你好,两者之间并没有直接关系,具体扣工资是否合理需要看您与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您可以来电与我详谈。
回复时间: 2019-05-14 09:23
您好,您属于工作中的事故,一般由老板和对方协商,损失再由你和你老板协商。一般来说如果您存在过失是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但还需要看具体情况。建议您来电详谈,我会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的!
回复时间: 2019-05-14 09:51
您好,前后两个事情之间没有直接联系,关于扣工资的事情可以再协商。
回复时间: 2019-05-14 09:53
你好,他是没有权力随意扣除您的工资的,两件事也是没有关联的,前一件事是劳动者因工致人损害,后一件事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侵害劳动者的权利,您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您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在这里不方便沟通细节,您可以考虑来电咨询,咨询免费,我会逐步为您解答,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9-05-14 11:02
您好,您离开的原因是什么?您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了吗?建议您直接来电咨询或添加微信说明,通过沟通过细节后我们再考量以什么方式才能才能保障你的最大法益。
回复时间: 2019-05-14 21:11
你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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