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蒙彦军  
该问题已关闭

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彩礼不否可以要回

江西-上饶 02-15 16:53  悬赏 0  发布者:748538……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2年7月份我经媒人介绍我认识女方,后订婚时经媒人给女方礼金3万2还有加三金(1万8),之后两人相处发现性格不合,女方在11月份出走,到现在还没有联系,我这个订婚所用的礼金都是我的父母向家里的亲戚借的,如果这样,真的是人财两空,请问一下,要是这样的话,我能不能要回我的礼金!求帮忙!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15 16:58
您好!
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通过诉讼要回彩礼。
回复时间: 2013-02-15 17:02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上海徐汇区
上海杨浦区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583471
湖南 长沙
人气:54536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71
广西 柳州
人气:71034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