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判处1年零三个月的罪犯可以减刑吗?应当在哪里服刑?

河南 02-16 13:44  悬赏 10  发布者:王同琴 给我留言  回答:(0)
2011年11月份发生的案件,2012年6月4日将罪犯判刑;
判处罪犯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本应该至2013年3月26日期满释放,
罪犯却以2012年12月20日假释减刑释放。
请问律师,判处1年零三个月的罪犯这么短的刑期可以减刑吗。

新刑诉法将原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改为第二百五十三条,
以前的刑诉法是规定剩余期刑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而新刑诉法规定是剩余期刑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请问律师这个罪犯剩余期刑接近10个月,应当执行新刑诉法在监狱服刑还是执行老的刑诉法在看守所服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广西南宁
江苏无锡
福建福州
河北保定
山东聊城
广东东莞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583854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87
安徽 合肥
人气:283627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289
福建 厦门
人气:124459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583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