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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是2013年经人介绍认识的,认识一个月也就是2013年11月就结婚了

青海-西宁 05-23 09:4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和老婆是2013年经人介绍认识的,认识一个月也就是2013年11月就结婚了,房子是我2009年贷款买的,包括家具等都买好的,只是结婚时把结婚用卧室的床等家具换新了,彩礼送了四万,她陪嫁的电器只有一台电视机。房子的贷款于2015年也就是婚后我用我的公积金还清了。婚后她上班至2015年2月就结束见习回家待业,于2015年12月至2017年10月临聘于大通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因于科室领导闹意见辞职回家待业,上班期间每月工资一千元,婚后我们有存款五万三千元,但是于去年都借给她妹妹买房子用了,说是就借一年,到时多还一万,但还没还款,婚后我们买了一台新冰箱和一台洗衣机,旧冰箱拿到丈人家去了,旧洗衣机在家中闲置。麻烦请问一下,现在我们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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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5-23 10:28
如无过错不赔偿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八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
回复时间: 2019-05-23 09:49
感情破裂协商不了的,及时起诉要求离婚。准备诉状和证据,一般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婚后财产原则均分,子女根据对成长有利原则判决,两岁以下一般归女方抚养。
建议保全财产,保留证据,委托律师诉讼。
追问:

那我们的共同财产是不是就是那个冰箱洗衣机和电视啊?她说要把冰箱洗衣机和存款全部拿走是不对的吧?

回复时间: 2019-05-23 10:24
你好,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婚姻存续期间出借给女方妹妹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可要求其妹妹返还。双方可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9-05-23 10:52
你好,可以协议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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