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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合同已签,叫我买2000元

海南-海口 05-26 20:11  悬赏 0  发布者:浪子 回答:(3)
我在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合同已签,叫我买2000元的阳光意外保险一份才下款 我在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合同已签,叫我买2000元的阳光意外保险一份才下款,合同是这样写的,借款方必须在当地或委托贷款方购买贰仟元阳光意外保险一份后,方能下款,如果借款方签完合同而不能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话,公司将视为严重蓄意骗贷处理,直接向北京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受法律严惩。如果不交要我赔50000元公司损失费,请问是骗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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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5-26 20:12
您好  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处理
  • [海南-三亚]
  • 王竹律师 VIP
  • 电话:15109839552
  • 60669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5-26 23:40
谨防诈骗
回复时间: 2019-05-26 20:31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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