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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吗

湖北-武汉 02-18 11:23  悬赏 0  发布者:people…… 给我留言  回答:(10)
甲乙各出资300万元成立一家有限公司,甲是法人代表,乙负责公司财务。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支取现金合计100万,长达两年之久,至今未还,用途不明。甲发现后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认为乙支取的100万并未损害甲的利益,因为乙投入资金300万,只能按股东之间的经济纠纷处理。只有乙挪用资金超过300万,才会损害甲的利益,才有可能涉嫌犯罪。请问派出所的解释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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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18 11:58
通过法院可以解决纠纷。
回复时间: 2013-02-18 11:59
你好,乙的行为已经构成挪用资金罪,派出所的解释完全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股东只要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归还,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2-18 12:01
这个如果你的情况属实的话 是涉嫌犯罪的
回复时间: 2013-02-18 12:46
乙涉嫌犯罪,建议委托律师控告
回复时间: 2013-02-18 13:57
对派出所的理解有异议;股东未按章程等规定不得挪用单位的资金,公安机关对符合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2-18 14:19
本律师专门处理公司法案件,去年本人办理了赤壁市最大的夜总会股权纠纷案,与本案是非常类似的。本案中,乙很有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建议你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2-18 15:00
涉嫌挪用资金犯罪行为,应立案侦查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2-18 19:23
如果对方协商处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2-20 19:45
你好,可以找个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3-04 12:50
关键要看占有目的,可委托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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