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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咨询

广东-东莞 07-01 22:20  悬赏 15  发布者:米兰六加三 给我留言  回答:(6)
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妹妹跟她男朋友吵架,然后带前男朋友同事等,合计九人 回去恐吓她男朋友,也带有凶器(刀 铁棍)不想她男朋友也带人防御,四人,都带有凶器(砍刀)。在她们出租房楼下,发生火拼。结果我朋友他妹这方重惨一人,拉倒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请问这种案子该怎么判?我朋友他妹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如果是主使会怎么判?用不用坐牢?   在线急等,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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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01 22:22
坐牢 基本没有疑问了 只是刑期的问题 罪名要看事先是否相互通气  可以考虑的罪名 故意伤人 故意伤害 聚众斗殴  故意伤害的可能性较大 
回复时间: 2010-07-01 22:57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不可能没事。就是责任划分问题,要看谁才是招致对方死亡的关键原因。看法医的认定结论。
回复时间: 2010-07-01 23:07
需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责任如何要结合当时具体情况分析。
回复时间: 2010-07-02 06:40
委托律师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回复时间: 2010-07-02 10:47
你朋友妹妹该如何判,要看对方的死伤情况,如果她已经被拘留了,建议其家人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到看守所会见,根据具体情况再作分析判断。
进一步咨询或提供帮助,欢迎联系东莞李律师。
李律师电话号码:13433031325;
QQ:614233700。
回复时间: 2010-07-02 17:00
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况比较严重。
建议其家属尽快委托专业的律师会见当事人,尽快了解案情,采取相应措施,作无罪、罪轻的辩护。如果需要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具体如何操作可咨询: 13925728984 或QQ 1146059726 郑律师(女)
                     13925797108 或QQ 1257655958 程律师(男)专业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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