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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通事故

安徽 07-02 02:50  悬赏 0  发布者:jadyla…… 给我留言  回答:(5)
一天下雨的晚上 单位领导要求我开车去接同事吃饭(已经下班四个小时),在路上因超速使得车撞上建筑物 导致车内一亡三伤 事故中队已经定为全责 死亡的家属已经由单位赔偿了53万 伤者还在治疗中 公司说要对我要保留追索经济责任赔偿的权力 我不知如何是好 而且我还得付刑事责任 我没有赔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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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02 07:31
罪责当自负。对死伤的来说,单位应该予以赔付,赔付之后也可以向你予以适当追索,因为你在履行职务时有重大过错或过失。(不过,一般都不会再追索的了)
回复时间: 2010-07-02 09:58
你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有重大过失,公司赔偿后可以向你适当追偿。但一般情况下不会再追偿,况且不知道三者责任险买了多少?
回复时间: 2010-07-02 10:11
道路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建议你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0-07-02 11:47
你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有重大过失,公司赔偿后可以向你适当追偿。但一般情况下不会再追偿。
回复时间: 2010-07-02 12:25
单位承担责任,你有过错,也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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