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蒙彦军  申维丰  高庆强  刘同发  
已解决问题

关于房产及遗产问题

 02-19 00:59  悬赏 0  发布者:漫落的雪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通 回答:(5)
父亲有一套房子,户主是父亲,如果长兄和两个妹妹三人,加上父母,五人在场,写明姐妹不要房产,并签字的话(是否5人都须签字),如若以后父亲私底下再写遗书,这个证明还会有效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2月19日 09时45分
首先你应当明确房子的产权所有人是不是只有你父亲所有;其次,若签字的话,必须5个人都签字;若父亲在写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建议可以对现在的遗嘱进行公证。
追问:

公证好的遗嘱就能作为最后一份吗,如果父亲以后再改遗嘱呢?现在的遗嘱是否就会失效

回答:

公证遗嘱的效力肯定是最强的,如果该,也需要公证的来推翻前一份公证的,如果是,则现在的失去效力。

追问:

如果公证时是五个人签字,下一份公证会要求五个人都要许可吗

回答:

应该这样要求,不然公证机关能不能给公证就是个问题,看公证机关的要件准备。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19 07:47
你好,五人都要签字。
如果二者内容有矛盾,以后写的遗嘱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2-19 08:20
以遗嘱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2-19 09:07
再写遗嘱,证明无效
回复时间: 2013-02-20 10:04
建议在证明中加注即使父亲日后再立遗嘱,那么她们仍放弃对房产的继承权字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广东茂名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湖北武汉
福建福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无锡
人气:51339
河北 保定
人气:287575
浙江 杭州
人气:443337
广东 茂名
人气:1880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00
广东 深圳
人气:14106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