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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婚生子女与事实婚姻的配偶与子女遗产划分关糸

吉林-长春 07-02 09:54  悬赏 0  发布者:alexan…… 给我留言  回答:(3)
当事人父母离异 判给父 一直由祖父母抚养父亲从没尽过养育责任 。
现在与父有事实婚姻关糸的配偶,与一子。94年前育有一子,无结婚证明。
父去世后 留有一公家分配的房屋,无产权 有房票。当事人与其父在同一户口上。
请问,如父留下遗嘱后把房屋使用权给其事实婚姻所生子女。
做为遗产,此房屋使有权如何划分?
如无遗嘱(属事实婚姻配偶谎称)又当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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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7-02 10:13
没看懂。
但94年2月1日以后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
未取得产权的公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回复时间: 2010-07-02 10:03
    公产房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只能由与其共同生活的人继续在此居住。如果该房屋转让,则转让价款属于遗产。
    你父亲无遗嘱的情况下,你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0-07-02 19:38
按你的陈述,该房屋属公产,不能继承,如你父亲立遗嘱,属无效行为。如还有不解,可以打电话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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