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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唐律师 我去年在即有分期上面贷了17600分24期 每

贵州-贵阳 06-04 22: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 唐律师 我去年在即有分期上面贷了17600分24期 每个月还1252 我现在还了14000多了 我还了11个月 朋友们说他们属于高利贷 我现在想把他提前还了 现在即有分期的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发信息 说我还要还16000千多 说要去法院起诉 我也不知道他们这个是否属于高利贷 正常利息和本金我可以给 麻烦唐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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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6-04 22:49
这是可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19-06-05 05:44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注意操作、财务、信用、合规和民事责任风险甚至是刑事责任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
回复时间: 2019-06-05 08:56
可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
回复时间: 2019-06-05 11:00
年利率超过24%的属于高利贷,超出部分不受法律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19-06-05 11:18
向法院起诉维权,耐心等待判决结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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