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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提出跟我离婚,一个女儿一岁半,我在国外工作,而我老婆在国内住娘家带女儿

北京-东城区 06-11 18:20  悬赏 0  发布者:小佳楠呀! 回答:(12)
我老婆提出跟我离婚,一个女儿一岁半,我在国外工作,而我老婆在国内住娘家带女儿,我老婆有前科,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被缓刑半年,她父母一直瞒着我, 法律规定2周岁子女原则上归女方抚养,我能不能以这个前科会影响女儿的身心健康成长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又或者抚养到几周岁抚养权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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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34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6-11 18:30
可以用她前科作文章
2周岁,女方无性别优势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6-11 18:50
你好,一般是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6-12 00:30
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回复时间: 2019-06-11 18:25
您好,一般婚后所得为夫   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赌博等,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如婚内共同生活产生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若能证明该债务您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不须归还;原则上孩子的抚养权两岁以内归母亲抚养,但抚养权具体需要考虑经济情况、工作、生活环境等多方   面因素,建议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争取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9-06-11 18:28
你好,你可以以此为由进行争取的。但是,如果你在国外,那么法院也会考虑你是否方便照顾子女这一点的。
回复时间: 2019-06-11 18:30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9-06-11 18:38
你好,孩子一般归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婚后取得的财产均分
回复时间: 2019-06-11 19:34
可以争取的。
回复时间: 2019-06-11 19:52
您好!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9-06-11 21:37
要看具体情况和证据,也要根据双方的综合情况分析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回复时间: 2019-06-11 22:38
可以 主张
回复时间: 2019-06-12 06:45
法院会将孩子判给对孩子成长有利的一方,需要律师委托我,可以帮助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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