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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怎样赔偿?

山东-青岛 02-22 19:41  悬赏 0  发布者:qddlm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与公司已经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现在由于公司搬迁要宣布注销,再重新注册,公司要求职工先签退职通知书,再出具劳动合同解除报告,公司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1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请问职工是不是先不要签退职通知书?如果职工不签会有什么后 果,因为原公司3月31日要注销,4月1日新公司启用。
   2、按照劳动合同法我是不是应该得到2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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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22 20:05
你好 公司注销给一倍经济补偿金
追问:

您好,请问有关于公司注销、破产、及其他违约的具体赔偿法律法规吗,谢谢!

回复时间: 2013-02-22 22:23
注销重新注册是变更工商登记的意思吗,还是就按照字面意思注销公司公司不存在,然后成立新公司。如果是前者的话,不应理解为解除合同重新签订,而是继续的一个合同,前期合同未到期的仍然有效。如果是后者的话,也不应该再办辞职解除手续,因为公司注销的话,合同主体不存在,即使是被后边的单位接收,因为前公司的主体不存在,劳动合同仍然不需要走辞职解除手续,而只是跟后边的接受公司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即可。
回复时间: 2013-02-23 12:28
一般情况下公司搬迁不会选择太远的地方,公司经营地址变更也不需要注销原公司,因为程序繁琐要进行清算。初步判断单位是以此为借口骗取职工签署辞职申请,规避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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