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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户

上海-黄浦区 06-23 15:05  悬赏 20  发布者:俞成勋 给我留言  回答:(7)
有一套公共租赁房。是92年我父亲单位分配,我二哥85年享受福利房,99年离婚,将福利房使用权给了他前妻,于99年户口迁入居住,目前房屋动迁。据我二哥说有规定像他这种情况离婚超过一定年限就属无房户。请问我二哥这种说法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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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2252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6-23 15:10
看具体动迁政策
  • [上海-杨浦区]
  • 夏之威律师 VIP
  • 电话:13524907984  只接受上海本地咨询 谢谢合作
  • 852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6-23 16:14
没有这种规定
回复时间: 2019-06-23 15:11
没有这种规定。他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 不能再享受
回复时间: 2019-06-23 18:00
你二哥迁入户口后,有无实际居住?
追问:

不常居住

回答:

空挂户口,不属于同住人。

回复时间: 2019-06-23 19:20
虽然不符合同住人标准,但你二哥如果实际居住在这里,动迁安置的时候,动迁组为了能顺利让他搬迁,物业和动迁组可能指定他作为新的承租人,一旦成为新的承租人就不受福利分房的限制了,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9-06-23 22:36
不属实
回复时间: 2019-06-24 10:30
85年享受过福利分房待遇的,即使离婚时处分他人的,也无法二次享受,除非他是本房屋的承租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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