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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住在老公的房子里,老公和前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子是赠予独生女的

浙江-杭州 06-26 19:2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再婚,住在老公的房子里,老公和前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子是赠予独生女的,但因为各种原因,房子集体土地证一直没批下来,所以一直没过户。现在,我想问的是,没有过户的赠予房产,是否仍法定归女儿?我是否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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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6-27 09:44
房子属于他们女儿,以后要过户
回复时间: 2019-06-26 19:29
不是,这房子是他们的小孩的,离婚协议有效
追问:

没有过户到女儿名下,也是女儿的?

追问:

如果我老公一直不办理过户手续呢?

追问:

谢谢四位律师。

回复时间: 2019-06-26 19:31
属于女儿的
回复时间: 2019-06-26 19:43
房子属于他们女儿,以后要过户。
回复时间: 2019-06-26 20:08
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有房屋归子女所有的条款,为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该协议自双方离婚时就已经生效,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事由,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任意撤销。在该房屋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时,双方需配合子女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不配合的,子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9-06-26 21:29
也是女儿的,这个房子的继承权和你无关。只要委托律师处理,就是可以办理过户的。
回复时间: 2019-06-27 08:14
您好,属于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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