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宇  北京孟宪辉  蒙彦军  申维丰  
已解决问题

关于短信骚扰:怎么才构成短信骚扰?

 02-23 21:21  悬赏 25  发布者:yuanye……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3)
之前与一人有矛盾,在新年期间我发了一条不吉祥短信。之后对方回复我,然后我们有一些争吵。

现在她说要告我,请问我会被处罚吗?什么形式的处罚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2月23日 21时44分
你好,不会受处罚的。
追问:

谢谢你~如果我在一年前也发过,不过估计当时她没有看到呢?那她可不可以说把她自己发的那部分删了去告我呢?我现在人在国外,所以很难回去处理这些纠纷

回答:

你好,治安案件的时效处罚时效为六个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23 21:3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回复时间: 2013-02-23 21:58
没有造成严重影响。
追问:

谢谢你~怎么算是严重影响呢?如果我在一年前也发过,不过估计当时她没有看到呢?那她可不可以说把她自己发的那部分删了去告我呢?我现在人在国外,所以很难回去处理这些纠纷

回答:

你可以不予理睬。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广东东莞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6971
浙江 杭州
人气:443959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80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45
陕西 西安
人气:584327
广东 深圳
人气:13706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1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