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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没领结婚证离婚了?彩礼如何支配?

辽宁 07-04 08:43  悬赏 0  发布者:461801……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总共给女方58000元,三金她没要是我给的,怀孕俩月的孩子不知道啥原因回到娘家说孩子掉了 ,说在老家养病不回家。接两次也不回来,还不说不给过日子就是这俩字“养病”。这种情况我上诉了,三金和彩礼能要回多少呀?清理律师帮个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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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04 09:03
        你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所谓的三金是基于结婚赠与给对方因此三金彩礼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如果你没用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矢口否认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支持您的主张,建议在收集证据的前提下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
回复时间: 2010-07-04 08:52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所以可以要回的彩礼的
回复时间: 2010-07-04 09:47
已经回复。
回复时间: 2010-07-04 10:27
可以要回来。
回复时间: 2010-07-04 10:29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又有证据证明给付了彩礼的,可以要求返还。
回复时间: 2010-07-04 16:41
可以要回来
如需律师帮助
可以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0-07-04 19:46
一般可以要回,详询请拨电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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