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陈晓云  李波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普惠快信是不是属于高利贷,我去年6月份的时候分期在他们公司分

天津-滨海新区 06-28 09:55  悬赏 0  发布者:정지점 回答:(5)
普惠快信是不是属于高利贷,我去年6月份的时候分期在他们公司分期贷款买了一部手机每个月连本金带利息还的是507元分12期从今年4月份没还到现在总还款金额2802元,说是要起诉我!借款4500,现在连本带利已经还了4563元,还有3期未还(已逾期),还款金额是2802元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6-28 10:16
还本金以及年利息24%即可
回复时间: 2019-06-28 10:10
按法律规定办理
回复时间: 2019-06-28 10:46
你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6-28 11:37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回复时间: 2019-06-28 11:47
您好,月息超过2%的不合法。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福建福州
北京西城区
上海杨浦区
江苏无锡
辽宁沈阳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6154
辽宁 大连
人气:13761
山东 青岛
人气:6820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9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