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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婚姻家庭

吉林-辽源 07-01 07:58  悬赏 0  发布者:mm8893…… 给我留言  回答:(8)
女方找人冒名顶替办理离婚,家庭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并发放离婚证,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能否追究民政部门责任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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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7-01 07:58
你好,不能追究民政局的责任
追问:

为什么?民政局办理发离婚证 有失职责任 有牵连

回复时间: 2019-07-01 08:03
可以先收集证据的
追问:

证据都有 办理离婚 必需有子女和家庭财产分配协议,签字手印 经法院和公安比对 不是我本人,证据:离婚证书 离婚协议 法院判决书 公安笔录 都有,民证局说没有责任!不赔偿不救助

回复时间: 2019-07-01 08:05
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7-01 08:05
有证据证明可以请律师详询后诉讼解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691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7-01 08:25
直接起诉
追问:

本地律师 不太好办 能否请您出庭

回复时间: 2019-07-01 08:01
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到法院起诉的
追问:

到法院了 法院判决由于离婚证冒名顶替 离婚无效 还属于合法夫妻,财产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女方占有后,家庭财产全部没有了,以非法手段占有他人财产,判了3年徒刑,可是民政部门办理冒名顶替离婚责任,怎么追究?与民政局领导协商 说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9-07-01 08:29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9-07-02 09:02
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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