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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文儿从成都宜信公司贷款,65000元,签合同时让写了,变成90000亢的本金

宁夏-银川 07-01 16:5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文儿从成都宜信公司贷款,65000元,签合同时让写了,变成90000亢的本金,还利息,按90000元本金算利息,我已还19期每月还本金利息每月还3258,27元三年还清,这样犯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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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7-01 17:00
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19-07-01 17:06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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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07-01 17:49
有权拒绝其不合理要求
回复时间: 2019-07-01 17:00
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年利率不受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19-07-01 20:22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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