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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房产赠予的相关问题,恳请解答,谢谢!

 02-25 13:38  悬赏 0  发布者:757673……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2)
我有一套房子是父母买的,结婚前办的买卖转让(是由我妹的名下过户到我名下),结婚后我母亲用这套房子于不同阶段办理了共计四次抵押贷款,贷款人是我本人,但实际还款人是我母亲,因为钱是她拿去周转的。后来她债务太多,周转不过来,由我还了一部分贷款。同时她还用我另一套婚后房产做了抵押贷款,同样,贷款也是由我和她共同还清的。现在她要求收回这套婚前房产,因为她认为这是她买的,她有权收回(她收回的目的是为了还他的其他债款)。但是我认为我也偿还了部分贷款(约占房屋价值的三分之二),同时这些还款是我婚后还的,中间是否有共同财产的问题,所以房子不能让她收回。请问我的理解正确吗?我母亲是否有权收回这套房产呢?肯请帮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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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2月25日 13时42分
您好。房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产权人是你,没有经过你的同意,你母亲无权收回房产。
追问:

谢谢,那请问如果她去法院起诉,让我要承担他的债务,法院会怎么判呢?

回答:

您好。如果该债务用于家庭,是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否则,系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25 13:48
已经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其他人无权主张,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及代偿的部分贷款为共同债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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