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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妇女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想要孩子,要起诉几次,法院会判啊

黑龙江-哈尔滨 02-26 16:50  悬赏 0  发布者:JHMvae 给我留言  回答:(4)
结婚两年了,男方在北京打工,现在在七台河市过年,孩子三个月,女方正在哺乳期,因为夫妻感情不合,还有男方不愿意承担为人丈夫为人父亲的责任,女方要起诉离婚,可是男方不同意,第一次起诉,如果法院不判的话,第二次再起诉会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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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晓云律师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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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2-26 16:52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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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2-27 07:22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回复时间: 2013-02-26 16:58
你好!这种情况,只要女方认为感情破裂,执意要离婚的话,第二次起诉肯定能离。祝你幸福!
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那如果法院要求提交证据,仅仅是口述感情不合能作为证据吗,还有就是第二次起诉,男方去外地打工了,这样子,法院会受理离婚吗

回复时间: 2013-02-27 11:59
您好,离婚是自由的,根据您的叙述,您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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