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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地方黑恶势力,还我公民正当权益

陕西-渭南 02-26 19:03  悬赏 5  发布者:q45078…… 给我留言  回答:(7)
朋友去年借我几万块钱,1、没还我,2、不接我电话不回短信,3、2013年农历年前雇人捅了我几刀,4、现在故意伤害我的人逍遥法外并一而再再而三的打电话恐吓威胁我5、我还需进一步检查和手术,当地派出所含糊其词,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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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2-26 21:24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要看伤情。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伤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伤人者致你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2-26 21:39
向公安局刑警队孩子局长(最好是一把手)反映,要求追究对方责任。同时,在法院起诉你朋友,要求还款。
我的补充: 2013-02-26 21:40
如果催促无效,就向公安局局长或者政法委反映。
回复时间: 2013-02-26 21:53
你好,可以提供线索,催促公安机关办案;
至于借款问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债务。
回复时间: 2013-02-26 23:59
催促公安机关办案,借款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2-27 09:47
建议报警
回复时间: 2013-02-27 12:41
到分局或检察院反映。同时起诉对方还款。
回复时间: 2013-02-28 20:28
到分局或检察院反映。同时起诉对方还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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