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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2012年在法院离婚后孩子和房子分给前妻,生活费给了3个月以后

新疆-乌鲁木齐 07-26 20:0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请问2012年在法院离婚后孩子和房子分给前妻,生活费给了3个月以后,前妻自愿孩子让我生长,我这段时间没有给他孩子的生活费,去年孩子上初一后跟妈妈一起生活,我今年1月份开始给了孩子的生活费,让后现在前妻投诉我法院过去的4年没有给孩子生活费,请问一下:孩子我身边时候我应该给他还继续给生活费吗?法律上这么规定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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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7-26 20:38
可以按照诉讼来要求离婚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416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7-26 22:24
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八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
回复时间: 2019-07-26 21:59
诉讼来要求离婚的
回复时间: 2019-07-26 22:10
现在和你生活期间不需要给对方生活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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