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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买期房,约定19年交房,中间18年通知阳台封闭改造,收房时发现长2

山东-威海 07-28 13:4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17年买期房,约定19年交房,中间18年通知阳台封闭改造,收房时发现长2.9m的阳台只开了一扇高1.02m,宽0.9m的窗,房间不通风,现在不想要这套房了,怎样解除合同, 要回贷款,责任划分在谁?当时看房和样板防,阳台都是非封闭的,现在合同上也未注明是封闭还是开放阳台
 改造阳台通知是邮寄的,里面写明改造价格,要求业主如无异议,于201 8年1 2月前将各自户的封闭费用打入,但是收到邮寄件的时间是18年12月24日,时间超期是否无效?这一通知是否可认定我方于17年买房时是开放阳台的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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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7-28 14:13
可以按照主管部门规定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9-07-28 14:33
可以按照主管部门规定来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9-07-28 15:10
这类情况需要看合同具体内容。
回复时间: 2019-07-28 16:57
首先确定你不想要这套房,那么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确认合同无效,或者解除合同。单独这个证据并不足以认定,需要继续搜集相关证据。
回复时间: 2019-07-29 10:29
建议你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7-29 14:10
根据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来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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