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王远洋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我们在拍拍贷上面借钱了,利息太高了,这个受法律保护吗

北京 08-05 00:0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们在拍拍贷上面借钱了,利息太高了,这个受法律保护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20014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8-05 07:57
可以起诉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9-08-05 09:24
您好,年利率超过24%的不受法律保护,超出部分可以拒绝支付。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8-05 09:25
你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四倍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19-08-05 07:37
你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四倍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19-08-05 08:03
您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四倍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19-08-05 08:51
需要  核算
回复时间: 2019-08-05 08:58
您好,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回复时间: 2019-08-05 09:48
一般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如利息过高可向银监会投诉举报
回复时间: 2019-08-05 11:53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北京朝阳区
山东聊城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河北石家庄
福建厦门
北京海淀区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锦州
人气:441954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86
陕西 西安
人气:583794
浙江 杭州
人气:62300
河北 保定
人气:287614
安徽 合肥
人气:28356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