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王远洋  吴健弘  牟金海  
已解决问题

拆迁房财产分割

 07-07 10:07  悬赏 0  发布者:zhangc……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奉贤区 回答:(4)
公婆的老房子拆迁,儿子一家三口的户口在原先的拆迁房中,按房子面积拿到了房子还有人口上的优惠平方,但是拆迁协议上有一套房子写上了儿子的名字,而且是儿媳去抓阄当时也签了字替公公也签了字,但是现在儿子和儿媳在第二次起诉离婚,请问儿媳有没有份额,关健是在起诉的前18天,儿子和公婆去当地的拆迁办写了一份说是父母的房子自己放弃这套房子的协议,但儿媳是不知道的。拆迁安置房是没有产证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杨浦区]
  • 黄浩律师
  • 电话:15026451688
  • 2078积分
回复时间:2010年07月07日 10时37分
儿媳如户口在拆迁房中,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等,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儿媳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07 11:10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单方的放弃行为如果损害另一方利益的,可以要求撤销。但你这里事实的叙述不够清楚,建议电话联系,最好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0-07-07 12:14
要具体看动迁补偿协议,详情可来电咨询,本律师专业从事动迁纠纷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0-07-07 16:52
理论上来说,儿媳是有权利分割动迁安置分得的房子的,因为她本应该有份的,但假如离婚案件我代理男方的话,我还是有办法不让女的分割。另外说明的是儿子私自写的放弃权利的协议对媳妇是无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金华
广西桂林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茂名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金华
人气:222858
广东 广州
人气:3934457
广西 桂林
人气:92233
湖北 襄阳
人气:439202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88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3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